2007-12-11

乌镇之影:宅 [行记之三] - [散文 游记 随笔 慧眼乌镇 ]

  去一地,看一地之宅,必有特别感想,这是我的习惯。但在乌镇的日子里,我的看宅,却始终纠缠在宅子是做旧的呢,还是原旧的呢,还是其它?我最终没有得到答案……

宅之影

  去镇子,先得过河,过得河去就接踵上了码头,朋友说:我喜欢码头上这样的原木所为,感觉就是那么的舒服。
  我心里明白,那令人舒服的原木是铁路上淘汰来的老式木质枕木拼排而成,我不想扫朋友的兴。
  建于光绪22年的乌镇老邮局是许多人的向往,但凡走过,多要感慨:哇,原来它就在眼前!
  我明白,这座老邮局是近些年的复修,所见物件多是再造。更遗憾在做那块牌匾时,原本做事讲究的旅游公司,却把那字用了舒体,舒体出自何年?创字人舒同生卒于1905-1998……匪夷所思。
  那夜,我住52号民居,是一座外形保留了原住民样式的建筑,里面的装修却是我此生见到的最豪华……从全镇所有房屋的建设来看,横平竖直,梁是梁,檩是檩,丝毫不见歪倾,同游几人就有了争执,且不有结论。后来回了北京,读闾丘露薇此行笔记(闾丘氏同期赴乌镇),才知竟然有位沪上老翁献高超技艺“旧屋纠偏”,才得以叫我们看到这些后人“老宅”!
  让古老得以新生,是人们付出了血的代价的事情。有一种简单的做法,不破不立,拆原为零,复而再建;有一种则主张谨慎为之,拆拆看看,看看再改,就好比周恩来说西安之改“只能动一步看一步,看一步动一步,古朴得让人无从下手……”还有一种则在国外多见,但凡旧时的,就该就地封存,加以保护……
  说白了,乌镇的改造难免叫人遗憾是公司所为,如上之纰漏就在所难免。然整局之规划,据说所有生活的管道也已事先铺设,且正在号召迁回原住民,恢复人气……这就叫人放心了许多。就拿京城前门外的事儿说吧,再建的依然是四合院,却价高如金,原住民只好纷纷逃离,试想,一座没有了原住民的地方,地方的文化又何谈传承?文化即人的文化,当有一天住进前门外大街的都是了南方的商贾,外国的富豪,那么前门外地区还是北京文化的前门吗?
  我去了乌镇的书场,我又去了乌镇的酒肆。去昭明书院时,我买了镇上文人木心的四本著作,其中有散文、诗歌、游记、杂记。那晚上我又在Blogbus的生日宴会上聆听旅游公司的绍介……人与文与水与建筑,成为了我对乌镇的新识。乌镇的建设是值得称道的,之所以如此,我执意以为是少了些外界的干扰,少了些政绩的浮躁,商人、文人、民心、良心,大概在此缺一不可。
  我想了这许多,就精心挑选几帧足见表达我的意思的图片,兴许,你还真的会在我的所拍里获取些微宅与影的印象。
  敬请笑纳。























乌镇之影系列导读

 □ 乌镇之影:光 [行记之一]
 □ 乌镇之影:动 [行记之二]
 □ 乌镇之影:宅 [行记之三]
 □ 乌镇之影:史 [行记之四]
 □ 乌镇之影:人 [行记之五]

8条评论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人文人文,一个地方再有文化,如果他的原住居民都不在了,来人又怎么能感受到呢。我走访的时候想问些问题,旁人都以不住此地为由拒绝了,很难深入了解啊,呵呵。
邵铮 (http://szpuyan.blogbus.com/)   发表于  2007-12-16 14:35:22  [回复]
都不错呢 期待
美丽人生 (http://jiankang123.blogbus.com/)   发表于  2007-12-15 15:02:29  [回复]
身临其境。
可怜我不到一小时车程,还未领略此等美景~
一则疑问:
读闾丘露薇文,你说的:沪上老翁献高超技艺“旧屋纠偏”,应该是:本地老翁献高超技艺“旧屋纠偏”于沪上。再读景行枯先生的博文《最后的牮屋匠》也印证此言:http://jingxingku.blogbus.com/logs/10701858.html ;
尼格 ()   发表于  2007-12-13 18:47:48  [回复]
NB!摄影家吧?
Jane ()   发表于  2007-12-13 15:01:55  [回复]
民宿1,呵呵,我夜宿的地方。
老虎庙 回复 魔派 说:
未曾想叫贤弟捷足先登,我还是专门去找的这个第一家.
(2007-12-13 14:06:55)
魔派 (http://mopa.blogbus.com)   发表于  2007-12-13 13:55:00  [回复]
老虎庙,你一定能拿大奖!
到时候别忘了请客哦.
小灯 (http://xiaodeng.blogbus.com/)   发表于  2007-12-13 10:38:30  [回复]
呵呵。叔叔你好,呵呵,可以这么叫你吧?
上次我也参加了5周年庆典,或许你已经不记得我了。
我也会好好参加这次活动的。
或许到时候我们又可以在乌镇见面了...
老虎庙 回复 黄帅 说:
想必是会的吧,就冲这句话,下次见面可要打个招呼。
(2007-12-12 21:44:40)
黄帅 (http://chghuangshuai.blogbus.com)   发表于  2007-12-12 21:31:27  [回复]
老虎庙,您好!经过我们与主办方的积极沟通,现在已经取消了最多两篇参赛文章的限制,您可以创作更多的作品参赛,感谢您的参与!
老虎庙 回复 BlogBus 说:
知晓啦,感情好呀!我可以痛快地写了!
(2007-12-12 17:44:42)
BlogBus (http://5year.blogbus.com)   发表于  2007-12-12 17:30: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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