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7日,我在身心极为不适的情况下走在旅途。
离开北京已七日,由最初的舆论鹊起,逐我而行,到忽然一片鸦静,那些出行以来与我保持联系,亦步亦趋,追而逐之的各地记者忽然间一律遁迹,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我那时通过无线网络发布了《踽踽独行在河北山中的我》[后纳入“西行笔记-4”],而就在这一天的文字后跟帖里我第一次看到了那个所谓中宣部新闻局内部的吹风文件,今天首次全文公布在下——
发文时间:2007年8月16日
发文单位:省委宣传部转中宣部新闻局
发文主题:有关网络博客发布赴各地见闻一事不报。
发文内容:
各新闻单位:中宣部新闻局通知:有关网络博客写手“老虎庙”以“草根报道之旅”名义骑车到山西、内蒙古、陕西、宁夏等地进行个人考察活动,并在网上发布见闻一事,请各新闻单位对此不要报道。在平时的报道中,对此类行为也不要冠以“公民记者”、“平民记者”等称谓。请各新闻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对待如此低能且公然违宪行为,我已没有耐心给予一一解析。而一个不能自圆其说(毫无理由)的限制令给公众留下的又是什么呢?只能是几个和“不许说话”、“不许旅行”同样印象的关键词。尤其其中的“公民记者”、“平民记者”一类被限用词恰是世界范围内对博客(Blog)的原始定义,一个人类国际通用的语文词汇就此被一些中国境内的职能部门武断砍倒在“允许言论自由”的软屠刀之下。因为一个词的犯忌,就此砍杀一个民族的语文技术,可算是中国职能部门的一大发明。我亦因此理解了胡(紫薇)女士一句“大国观念之是否?!”的深刻。我亦更因此想到鲁迅所言“那些至理名言往往出自田夫野老之口。”的伟大预见性!
一个公民极其普通的一次旅行行为却要对其实施舆论报道限制,但在以上限令中又无论如何看不出半点合乎道理的限制理由,这样的事情怕也只能在纸上宣称民主治国的“国家”里出现(注意我所说是“国家”:一种政治利益机器)。但若在一个“祖国”,即祖邦之国里发生了这样的限制则是不可容忍的。我在家中说话,何须禁忌?
我的八千里西部之行就是在如此背负下的出行,我将保留我在此间遭到的公民基本权利损失的行政要求权利。
【延伸阅读】
□ 跨四省民生、民情单骑考察行动策划书(本文为出行前所做计划)
□ 公民记者:独立于职业“记者”的概念(我的“公民记者”认识)
□ “西行笔记”40篇目录(为此行73天所写123篇文字中的40篇)
□ 踽踽独行在河北山中的我(在此篇的留言里我首次看到所谓封杀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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