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书话 [天籁系列-06] - [天籁书屋系列 ]
亚运村有小区叫雅园,雅园旁有一小马路,路旁只有一家餐馆,其它市井很少,因此安静。
有一段时间,我回母亲家常过这里,安静的小街上时有小贩儿摊售菜蔬,我往往顺手买两样儿离开,日复一日,平平淡淡。忽一日,这里开来一辆小卡车,车停下,就有几个小伙子把成捆的纸箱搬下车来,
又在路旁就地打开,原来是来了卖书人。
有一条规律,看卖什么书,就知卖书的人,意思是说卖书人的品位。这用来说私人书贩合适,不适于新华书店。私人卖书,无从规矩,尤其是这摊商,没有什么经理店员之分,卖书的还得肩负进书,进书就得选书,书选得好坏,直接牵制营业数额。因此书贩的文化水平是高是低就很重要。当年我开天籁书屋就很讲究这个,不过也有不同,比如一刘姓小伙儿就属例外。
小刘,由河南来,乡下孩子,没上几年学就辍学和父亲打工来了城里。小刘要来书店工作,按他父亲说的“娃儿文化不高,可人还清醒,叫干啥就干啥,不含糊,你开书店不总都是文化人儿吧,跑个腿儿的,打个杂儿的,有用得着的地方,不信你试试。”小刘就留下打杂了。
小刘的确清醒,个儿不高,人清瘦,脸圆,眼亮,一切都透着小和机灵,却唯有手大,是那种蒲扇式的大巴掌。我对他说出身劳动人家的手这手就算是很实用了,不过卖书就不一定这样。小刘听了腼腆一笑,又说有用得找他的时候,叫我等着瞧。后来就果然应验,那大手真的就派上了用场。
开书店常有偷书的光顾。之前逮着,我们只说说,再罚点款而已,很少穷兵黩武。小刘来后就有所变化,若是逮着,又被他碰上,上去就用他那蒲扇大巴掌给一顿,尤其碰到年龄与他相仿的,小刘就更是凶残无比。我批评过他,他则有自己道理“看着他们就气,你干这个容易吗?”话里透点儿拍马意味,我却不能高兴,由此产生深虑……
果然事发,酿成天祸。那天待我听说后赶到店里,却不见偷书者,原来小刘在一顿拳脚相加后,责令那偷书孩子脱了上衣和裤子,就只穿着件裤头回家取钱来赎衣。说到这里不得不惭愧一下:那时候私人书店一律沿袭新华书店规定,“偷一罚十”,而所罚钱款,“执法者”可提取一半。那孩子所偷书籍价值15元,也就是说他得回家取来150元钱才能换回衣物。结果那孩子没有再来。到此,事情并未结束,两日后,晚报上登出消息“天籁书屋行凶打人”。
天籁书屋因此声誉大衰。
事后我和大家探讨此事。全体店员产生三种说词:以小刘为代表的认为“鲁迅都说窃书不为窃”,此为多数;其二部分人认为“若都不买只偷的话,私人开书店还开个屁!”,听起来义正辞严,道理不无正确。我却持第三种观点——古人“书”与“学问”相通,偷书视为偷学问,文化又何以称偷?那又该在特定情境之下,比如凿壁偷光,为学问而为……店员们听后,一律愕然:哪有被偷了还为小偷叫好的书店老板呢?其实我也不知该做如何解释,只是想起书店美誉度打造不易,多年形成的天籁名声岂能只在拳脚`之下丧失殆尽,难免遗憾,就胡诌一通。直到今天再想此事,读圣贤书,当行圣贤之事,圣人渴而不饮盗泉水,不以恶小而为之。一个没有文品的人,就算读再多的书,又有何用?这样说去才似乎有道。也因此想起那些现代版的“偷书”,大抵归纳如网文剽窃、如数码相机偷拍、更甚着于书馆里撕页儿、挖孔儿均该属不齿之列。不过也有合理偷法,恰似西汉古人匡衡幼时的凿壁偷光,用一种翻译笔,对着段落扫描而过,遂录制下来,返家后转存电脑再行阅读,据说这样的工具一次可存多达几十万字,那岂不是偷回了宏篇巨制嘛!如此花点银两倒似值得(怎么像是做广告呀!)。
您说说,我那书店里的小刘能是个好卖书人吗?可也不然,小刘离开天籁后,亦从事书业。先是六七个书架零销,后扩而大之成为规模,再后来据说兼营批发且涉及文房四宝。几年后再见,那小刘已成了选稿、改稿、书业商务洽谈,直至付梓一条龙式民间第二图书出版兼发行渠道的老手!
我仍然执意问了小刘,这些年读过几本书?小刘道:“你不是为难我吗?我认那几个字儿能读全了书名就是造化呢。”
如今看着开汽车来家门口卖书的那些个青年,我就老想猜度这是些什么型的卖书人呢?答案其实简单:天下亦有为生计而为者,在他们来看又有什么不可以攻克?
文后录下我从这个书摊上先后购回之书,足以验证上面所述——
1、《中国情色文化史》上、下册 [人民日报出版社/上海大学/刘达临著] 码洋88.00元 实付20元购得
2、《外国建筑学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清华大学/陈志华著] 码洋32.00元 实付10元购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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