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汶川发生地震之前的整整三个月时,北京市政府正式颁布了《北京市地震应急预案》。也就是说在距离《应急预案》的颁布将满三月的时候,汶川发生了本世纪开始以来全球第一次特大地震,人员损失亦最多,经济损失亦最大。
对此突发事件,我们没有经验,我们就不得不希冀从国家颁布之相关法律法规中寻找可资认识的一切东西。这样的东西相信大家在这些日子里多少都读过几种,拿我的阅读来看,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震后地震趋势判定公告规定》等几种,不再赘述。只说其中最为著名的,至少是北京人民看得较多的是一种在网端随处可见的《北京市地震应急预案》[简本]。但是,随着汶川地震事件的发生和发展,直至现在的看又似渐趋平静,似乎灾难就将过去,生活就将归于平静,这其实也似乎规律。而阅读和思考相关法规的结果却是表面上的平静不能完全驱散埋于我们心头的疑惑,很多的问题也似乎越来越成“问题”。
想想也奇怪,但凡事件的进展,都会是真实逐渐走出幕帷,真理亦会逐步清晰,这是规律。而在汶川地震发生后,我们却接受的先是异乎寻常的信息“透明”,后则是东堵西挡的无过辩驳,再后来就进入了煽情和移情,直到昨天,各诸侯齐聚中南海聆听胡主席重要讲话时,调子已经被定为“全力准备办好奥运会”。可以想见的是,从明天开始的舆论宣传指导将立刻转出对于地震中事故及技术方面的谈论,压倒一切的大事要事只能是奥运。
那么,汶川地震中第一个跨塌事故现场报告在哪里呢?第一个校舍跨塌事故责任人、责任官又是谁呢?等等。尚未解释。
《北京市地震应急预案》(简本)显然是一本制订于和平时期的法规,经历了灾后的再读,必然叫你读如熬煎,你仍然不得不去理解那里面一些看似不关连的“思想帽子”。比如在开首部分的“指导思想”部分,我们就首先看到这样的文字——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首都社会公共安全,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地震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本市应对地震事件的能力。
问题其一,希望有谁可以以科学发展观的角度给予我们关于开首这些言论的准确解释,尤其是说明白“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对于我们预防地震工作的直接指导作用;其二,此预案计划实施多久,有效期到哪一天?希冀给予我们明白解释,2008年10月19日以后这项法规中的关于“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该如何体现?其三,“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而三年来(应急避难所建设于2003年始)我们看到的应急避难所是否体现了这些呢?
显然的是,我们又看到了一套出自政府的华丽文本。那么就其法规的主题和内容所说,我们于现实中又看到的是什么样的“应急预案”呢?在我忙里偷闲的一个月里,我于市区多方奔走,所见之“应急避难所”状况,按说该是唯一于“平”时体现预案思想的代表了,然而我看到的却是与名不符的种种花样文章(详细参看应急避难所系列)。
今天我们将走进的是位于北京火车站附近,当年有京奉铁路穿行而过的明代城墙遗址改建的“城市应急避难所”。我们请事实讲话——
去看应急避难所系列(逐日增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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