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之结果,其危害程度固然有轻重不同,如偷钱包与杀人的不同,如发动战争与聚众斗殴的不同。由此针对犯罪的定刑、施刑的程度亦有所不同,或轻或重,或刑期有了或长或短。也绝不可以想象针对了杀人者仅给予口头警告,说服教育;亦不可想象针对了偷钱包的小偷施以鞭笞抑或凌迟重罚。
施刑的轻重需要细分而处置,但绝不可说轻者犯罪可以不必侦破,而重者犯罪才要必须侦破。本月16日公安部的新闻发布会上就有了如此“命案必破”的惊人说法。乍看来“命案必破”的说法无疑是大快人心,倘若面对多年来积重难返,无头案如山堆积却无动于衷那才是我们的莫大悲哀。
但若转念去想,正如记者当众发问:“命案必破的说法会不会引发新一轮的逼供讯?”发言人解释若“不会!”并且列举如“将对命案讯问全程录音录象。”“建立全国未知名尸体信息系统。”“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系统。”“全国DNA信息系统。”“查找无名尸体和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制度。”和“DNA查询机制。”纵观发言人所举全部实施措施,并不见任何特别之处,在这些已经实施中的方法里亦不见任何堵漏于万一的绝妙方策。那么既然没有新鲜举措,又何以高谈“命案必破”呢?
谁都知道,命案的侦破总是一个躲和寻的过程,当事者唯做得隐秘为犯罪之原则,侦察者又唯大智大勇为侦破之先天。在如此你死我活的智慧绞杀中,有谁敢说命案在他就可以是必然以破获为终极呢?命案若猜谜,又有哪一个猜谜者敢于面对公众声言他可以全胜而归呢?聪明的中国古人就有辨证结论如“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而“命案必破”的意思则无异于扬言“100%破获”,如此言辞,难让人不想到“大话”,谁敢冒然相信。
不服气的虚弱者往往要用犀利言辞宣誓自己。如果您再看到这个口号的时候,也劝君多思,我们是看到了措施缜密之后的总攻信号,还是不见措施的虚狂赌咒。往大的还可以这样去想:那高喊口号的背后是否又用心不在呢?其功夫之“诗外”的目的又会是什么呢?
细去一想,“命案必破”的豪言壮语唯一种效果是明显的,既声势浩大。这让我们想起我们常听的“让敌人闻风丧胆!”所谓大声着正义之言。倘若为此,也算是“声援正义”的善良用心。但若作用不见大,却又热衷了去坚持着喊,那要让人再次想到那个这年头里让人民听了只有心灰意懒的名词——政绩。
买葱买蒜,抑或买牛买象,想必在市场上不论大小都作秤量,这是市场规则,脱离不得度量衡的规范。倘若把“命案必破”,做了罪责轻重的度量衡而对施刑有所取舍,那么小案又做如何?难道因了案小而不为,且不被追责,那么百姓的安全从何处谈起呢?
中国的外交有先人曾警示曰:外交无小事。中国的百姓安全难道不比外交重要?都是小事?可以无视?老蒋的话用在这里倒是准确十分——攘外必先安内。
面对公安部的豪言,人民大概更想说的是面对复杂的命案多一些智者的千虑可行,少一些发誓和赌咒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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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的事,都是大事。化用《出师表》中的一句话:愚以为人民之事, 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得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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