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3

宋庄事件续:艺术家13人联名发表声明(全文) - [艺术家 声明 ]

关于宋庄小堡文化广场驱逐并抢夺艺术家私人物品事件的联合声明

  2008年11月8日在北京宋庄镇小堡文化广场发生的驱逐并抢夺艺术家物品事件(详细情况参见视频和文章),在场与后来听闻此事的人们都感到极大的震惊。
  我们不敢相信,在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的程度下;在一个拥有深厚文明基础的人群里;在一个我们自己国家的首都辖区内;在一个我们国家最基础的行政权力机构的对面(事件发生地点位于小堡村委会正对面);在一个以文化艺术作为自身优势资源的区域里发生如此非法的群体粗暴侵犯艺术家的行径。
  对于这些自称小堡村民,不愿出示任何证件并自称为此地的拥有者和管理者的群体,在此事件中所表现出的蛮横无理以及攻击艺术家身体、抢夺私人物品的行为。我们表示极大的愤慨。
  当警方在现场介入后,并没有使事件发展得到有效的控制,并且,至今,我们没有得到警方任何处理反馈。我们对此表示遗憾。由此,我们有理由对这一区域的警方执法能力和作为提出质疑。
  在此次事件中,恪守以法律方式来解决身边争议,并以理性思维对待他人行为的现场艺术家们保持了最大限度的克制。
  我们希望这种事件不再发生在任何以理性、文明作为自己生存根本的社会中。同时我们要求警方尽快对此事件展开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公诸于众。

  网上签名邮箱地址:guangchang3@sohu.com 
  此声明由:王楚禹、麦子、刘新华、朱晔、唐城、沉波、张义旺、林兵、李沛峰、三毛、陈牧、张破、刘迪联名签署         2008年11月13号

事件回顾
 □ 北京:宋庄艺术村日本女行为艺术家遭不名身份者袭击

7条评论

奴才做久了,大概自己也任命了。我不想贬损任何人,我想说的只是一种国人具有的思维方式。

我想鲁迅先生生活在现在,可能仍然被称作愤青。
驴打滚 ()   发表于  2008-11-17 11:15:32  [回复]
我也签!
或云或马 (http://blog.sina.com.cn/thm1972)   发表于  2008-11-14 18:12:48  [回复]
“在场与后来听闻此事的人们都感到极大的震惊”?!
  说话者透着十二分的幼稚!难道你们是外星人?或是“温室”里的“花朵”?
  须知这是中国啊!我早习惯了。
  如果天上有块“馅饼”掉在我头上,我第一反映是“陷阱”反方向来了?
壁虎 ()   发表于  2008-11-14 14:07:17  [回复]
真是没话讲了~~
尤离 (http://yqx0818.blogbus.com/)   发表于  2008-11-14 12:21:48  [回复]
执法行为粗鲁 言语没有说服力
自然 ()   发表于  2008-11-13 21:31:47  [回复]
令人愤慨 啊!
打工皇帝 (http://www.coent.cn)   发表于  2008-11-13 20:16:07  [回复]
中国人正享受前所未有的自由和个人权利???
天山雪 ()   发表于  2008-11-13 18:43: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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