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23

天安门广场营救行动进行时…… - [营救 流民 天安门 保安 ]

  在本文出现在我的博客里,也因此出现在您的眼前的时候,应该是23日的下午2时整。我使用了Blogbus后台的“约定时间发布”功能。而此刻,我已经乘坐火车即将走过华北大区,我将沿陇海线直奔西部。谁都知道我要去干什么,和中国的绝大多数人一样,我也要去干那一件每人每年每每必办的事情——回老家过年。
  可是,我又为什么不直接在出发前发布这篇文章,而是在离开之后,又延时近乎五个小时才借助Blogbus的这个功能自动替我发布呢?实在是我遇到了我最最不能拿定主意的一件事情,我需要去想,去取证,去多打几个电话,再做点思考和决断,这个时间大概在五个小时内可以完成,如果此间有误,不妨碍我在火车上电话通知我的朋友隐蔽此文。因此我设定了10:25时离京后,约在下午2点让它自动出现在大家眼前。
  是这么件事情——
  也许您还记得我在本月11日发布了一篇,名为《走进太阳光的流民兄弟》的博文,在那篇文章的附图里最末两帧:两个天安门广场的夜宿流民正接受先前被网友们已救助的流民老张、老闵、小宋发放的救急钱。由于附近的人民大会堂里正歌舞升平于某某晚会,政要云集,故广场实行管制,地下通道里的流浪人被赶出唯一可以御寒的广场地下通道,尤其是四号通道管制最严。老王他们不得不于第二天再次前往发放救急款。前后两天共发放款额500元,分发来自网友捐助的御寒衣物两箱,烧饼50只……
  在此次“流民救助流民”的行动中,我看到了流民们之间同病相怜的人性之美,也因此感动于他们那善良本色的被启发。其中一位80高龄,已在广场乞讨多年,操着南方口音的老太太除感激大家之外,却一再拒绝流民们要她去避寒公房居住的邀请,老王打来电话问我怎么办?我建议他问清楚原因,改日再邀。但后来得知,老人拒绝我们的唯一原因就是嫌地方过远……
  22日下午,我接到流民“代总统”打来的电话:11日流民在广场向流浪人发放救急款后,钱款随即被四号通道下的天安门广场保安人员强行没收,除此还对拒不愿被收的80老妪拳脚相加。其他人见状早早乖乖交出了刚刚领得的善款。
  “他们立刻用钱去喝酒了。”老人告诉公房流民。
  天安门广场的保安人员分属数家管理部门管理——天安门综合管理治安办、治安科、城管综合管理办。而这些机构设置和现在的公安一样大量依靠雇佣临时人员执勤,比如保安就是一种。天安门广场也有领地之分,为四大片,而这四大片分别被籍贯为四省人员拉帮结派而控制,在控制范围内,他们或身着保安制服,或换穿便装,大肆实施欺行霸市行为,任意宰割小商贩和流民几乎已成他们的主业,一旦犯事,撒丫儿就走……详尽情况待我后述,这里只简单描述一下他们分别在天安门广场的势力划分情况——
  东北帮——控制国家博物馆已北,包括长安街地下通道至天安门东侧范围;
  山东帮——控制正阳门,包括纪念堂以西至人民大会堂范围;
  河南帮——控制正阳门至纪念堂东侧的天安门公安分局范围;
  四川帮——控制天安门西侧包括西侧地下通道至地面上的国家大剧院范围。
  22日下午,当80岁的南方老太太偶遇公房流民后,跪地哭求:“我去,我去,还要我吗,我再也不敢在广场待了……”一改往日的拒绝,我在电话中立刻临时决定——抢救老太太,盛情迎接!她目前没有生存能力,由公房善款供给,日常起居则由公房流民大家分担!流民们在电话里干脆应允。营救行动将在23日进行。
  现在时间太紧,我去赶火车,余话后谈……

15条评论

公开的抢钱就没人管吗?
()   发表于  2009-01-25 20:15:54  [回复]
诉无门
小民刘学军,
国企一文员;
只因无背景,
下岗十六年;
基本生活费,
至今无一元。
到了两千年,
企业搞开发,
我成拆迁户;
签下购房约,
并立公证书;
经理笑我愚:
这些有何用?

建房历七年,
企业频违约;
房款我应付,
违约应担责。
违约赔偿金,
所欠过渡费;
外加十六年,
下岗生活费;
该给与该付,
两下结清楚。
经理是法盲,
只要不肯付;
小民问原因,
经理大声斥:
无钱又无势,
凭啥来要钱?
小民细细诉:
法律赋我权。
经理轻轻笑:
那你找法院。

无奈写诉状,
去年交法院;
立案要审查,
时间是七天;
期限早已过,
不见通知书;
小民穷追根,
方知个中由:
领导不高兴,
不给诉讼权。
小民不明白:
律法有规定,
何以夺诉权?
上访找上级,
上级是中院;
中院领导说:
这事不好管。
经理放声笑:
小民有啥权!

抬头问苍天:
人有强与弱,
天有好生德;
不求荣与贵,
但求基本权;
即让我为人,
何以无诉权?
低头暗自啼:
人字何其简,
做人何其艰;
做人不像人,
何必恋人间;
不如今日去,
永诀做人“缘”!
刘学军 (http://user.qzone.qq.com/27698755/infocenter)   发表于  2009-01-24 18:35:38  [回复]
“她们立刻用钱去喝酒了。”——应该是“他们”吧。
 回复 铁西 说:
你说的没错,最近改学搜狗输入法给闹的,男女不分,这就改正,谢谢!
(2009-01-24 15:41:28)
铁西 ()   发表于  2009-01-24 15:31:23  [回复]
转了,一定要转
铁西 (http://blog.bcchinese.net/huayezh/)   发表于  2009-01-24 15:16:22  [回复]
已经出离了愤怒!剩下的是行动。
王荔蕻 ()   发表于  2009-01-24 09:28:55  [回复]
城管打人,不是新闻
YouKnowMe (http://twitter.com/aprces)   发表于  2009-01-24 04:43:20  [回复]
天很冷,救一个是一个!
致敬!大家一起努力!
忌惮 ()   发表于  2009-01-24 03:16:38  [回复]
刚开始就估计到会出这样的事,没想到真的发生了。这样的国家如果成为世界领袖将是人类的不幸。
再见 ()   发表于  2009-01-23 22:56:17  [回复]
这简直是赤裸裸的抢劫!连正经“官”衣都没有的“官匪”!
壁虎 ()   发表于  2009-01-23 21:24:12  [回复]
今天刚看了南都的报道
没想到,天安门的正面与背面迥然不同
祝福你们 善举兼济天下
C ()   发表于  2009-01-23 20:27:19  [回复]
黑社会,彻头彻尾的黑社会……
粮食 ()   发表于  2009-01-23 19:55:04  [回复]
太平盛世! 无限和谐!
感谢正腐!感谢党中殃!
杨佳 ()   发表于  2009-01-23 19:51:59  [回复]
欲哭无泪,gov做点事啊……四万亿rmb……
book ()   发表于  2009-01-23 18:50:32  [回复]
积德!
sj ()   发表于  2009-01-23 16:17:50  [回复]
经和老虎庙电话确认,纠正一下营救时间:该行动将在22日(非23日)进行。
S ()   发表于  2009-01-23 14:56: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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