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28

以《小公务员之死》为榜样 - [时评 杂文 言论 私家新闻台 吴幼明 ]

     一个干了13年警察职业的小民警,后来写了几篇小文章,说了几句“小”真话,后来就于今年3月15日被通知“你自既日起被辞退”。现在这个小民警被告知,你“可凭本通知书[《辞退通知书》]领取辞退费和到劳动就业部门登记申请就业”。
     这个小警察写了些什么文章?竟可以因此而被革职,一个想来已有家小,甚或上有父母的人民公务员就此失业,忽然间成了无业游民,什么言论可以值当那些人如此大动肝火?
     让我们搜搜看吧——
     吴幼明的博客

     恐随时有死链的可能,这里只列吴氏著作篇名供大家搜索《交警为什么都热爱罚款》、《罚款任务猛如虎》、《死人不销户,活人难上户》、《基层民警向两会进一言:政府行为中应该禁止截访行为
     就是因为这些文章,吴幼民被声言辞退公职。而因此被辞退的那些个文章的内容,任你怎么去读,也只是个要善良谏言,要说实话的人的真话罢了。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公民的言论自由还有吗?国家关于允许公民思想、言论、游行、出版、结社的宪法还要不要继续去执行?请确定地告诉人民:和谐社会的建立就是以此勒紧嚼子为规则好了;言论的权利也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好了;或者干脆发个文件,号召全国上下,万众一心学文件好了,那个文件的名称就由契诃夫撰写,篇名就叫《小公务员之死》好了!
     一个最为摸棱两可的回答记者问很是流行:你问的是要自由吗?那就是不损害最大多数人民利益的前提下的自由我们是给的。
     但是不解的是,“最大多数人民利益”的标准谁定?难道就不是由人民来定吗?这个问题始终没有解释清楚,等于没说。面对国际间的质疑之所以始终不能明确解释的原因也完全在此症结之处。就拿吴幼明的善良谏言来看,无一不是出于对国家发展的命运关心所致。
     “向小公务员学习!”看来将是今后一阶段我们首要学习的任务。
   
【延伸阅读】

 □ 小公务员之死
[契诃夫著作]
 □ 一个被辞退民警的自白
[2007-03-16/吴幼明]
 □ 成都商报的采访
[2007-3-27]
 □ 多才多艺的吴幼明:吴氏图画欣赏
[2007-03-26]
 □ 吴幼明答复众网友
[2007-03-22]
 □ 噤声
[本博文字]
 □ 被删的帖
[艾未未]

3条评论

好久没联系了,春节还以为会在西安见上哪,最近咋样啊?
李晓兵 ()   发表于  2007-03-29 22:11:57  [回复]
是啊,向小公务员学习!
海勇 ()   发表于  2007-03-29 08:55:29  [回复]
佩服吴幼明的勇气与良知!
雪芽儿 (http://xueyaer.blogbus.com/)   发表于  2007-03-28 22:29:17  [回复]

添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