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22

“盗版”真说 - [杂文 随笔 盗版 出版自由 ]

     第一个公然撰文赞赏盗版,支持盗版,认为盗版有其合法性的人是毛尖。

    我一直支持盗版,而且写了好多文章支持盗版。我觉得盗版和中国民间太相关了。本来,我就特别反感全球化,我觉得盗版是反对全球化最好的一个组织了。现在上电影院或看原版电影都那么贵,在上海是80元一张票,有多少中国老百姓能看?所以我觉得盗版好,功德无量,能普及文化,也帮政府解决失业问题。这么好的一个疏通渠道为什么不由它去? [毛尖语]

     毛尖强调支持盗版影碟的理由是因为现阶段的中国社会,仍有许多人没能力消费正版。

    当社会的经济能力还没有达到这个能力时,要老百姓去负担这种版税是说不过去的。何况欧美游客来中国,也都买几百张盗版的回去。连发达国家的人都觉得正版贵,还要老百姓买正版、去电影院消费,开什么玩笑? [毛尖语]

     毛尖的尖锐是另一种积极因素,是人性自由的本能渴望。但是她的观点无损现实政治利益,至多是一个小文人的随性恣肆。国家面对国际反盗版组织机构依然要做出大反特反其盗版行为的姿态(尽管很是无力、无方)。
     这就好象在街头吸烟的人,在被街人明显表示出厌恶的时候,即使最无赖的烟人也会自行退避,除非他没有意识到旁人有反感的意思。尽管连烟者自己都认为吸烟不妥,但烟在烟者来讲,吸还是要吸的。相关的法规也只在部分场合禁烟,且不说国家有利益在其中。
     尽管男女爱事,被普遍认为是私事,是隐秘,是不便为他人公开,亦不便被人偷窥和观看的事情,但世间男女并不反感对他人这些的关注。尽管那只是流于“意淫”的精神欢愉,或者是“眼淫”的感官抚慰。法律的“反嫖娼”、“反窥探他人隐私”的条例在此也相形见弱,弱不堪击。
     世上之事多有如此矛盾。法律法规所规范之中,却未必是符合人性本能的。只因这个本能又多是为了人的身心的自由舒畅,为了人所生存现状的经济能力所至。
     国家机器和人性利益之间会有和谐的一天吗?
     我在此尚不举高尚的例子,只说公司里有一个小青年,文化不高,意识却超前,尤其是到了恋爱季节,面对女友的高学历,令他高山仰止。为达到和谐、般配,小伙子花了小量的钱去街头买回了大量的中外名著来装点书架。这事情叫我遇着了,惊叹他如何做得这在我是一生梦寐以求的“自己的丰富的书库”?小伙子赧颜一笑,说:我怎么买得起正版呢?这些全是盗版,但是效果一样。
     这是现实国情。是毛尖“支持盗版”的理论基础。是从消费者角度的观察。
     其实盗版的出现不仅仅是消费者经济能力的结果。有求必有所应,当供需两方价位失衡时,各种另类渠道自然产生。“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道理其实未必。
     以上只说消费角度,还有一种特有现象,既作者的出版自由,亦是产生盗版的原因。
     我有一该称伯伯的学者,终生著述,作品等身,到今年已是九十耄学。适逢“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当他明白“终生说假,总算明白要真”时,伯伯的炉火纯青的著述却不再能够在国内“正当出版”。伯伯娶有一老伴,扶助伯伯整理文稿逾百万,消息传出,天下桃李相传,翘首以待,期望拜读,却十年之久不见付梓。一次偶然机会,我听老阿姨讲述了其中坎坷……
     因为内地不许出版他的著作,他只得送出香港——多亏国有“两治”——出版。
     香港出版费用趋高,又多是深圳、广东地区地下印刷,后输送出省,转由香港发行至内地。
     因此多作繁体竖文排版。由于照排技术的飞跃发展,近来已有简体文本以满足内地需求。
     香港出版却又面临输入内地的关口监控,因此凡输入渠道五花八门,不作赘述……
     有限输入书籍,实在不能满足读者需求(保障供给否?)伯伯与老伴不得不在耄耋之年改行书商,做编辑、校对、跑印厂,直至发行诸事。
     港版输入实在困难,伯伯后来只希求亲友相传一阅。决定印刷少量如五百余本。
     印厂工人历来有阅读传统,偶而见书中言辞真切,史实例证新鲜罕闻,对其作者亦感佩至至,纷纷传看。不想隔墙有耳,老板得知后立刻采取措施封杀,其心态不言自明。
     有一小贩,又答应为伯伯出版,出价十万,却同样遇上述颠舛,印厂老板狼狈收摊时只答应冒死为伯伯出版三册以供作者收藏,每册一万元成交……
     我有幸见得此一万元价值图书,感慨小贩子倒是识货,伯伯著作的价值又何止一万元可以打住!伯伯的著作大概是有悖“在保护大多数人民的利益的情况下的出版自由。”已经被认为不属出版自由范畴。但是不明白的是这里的“人民的利益”标准又由谁定?因此“公说婆说各有理效应”显现。
     约翰·弥尔顿[美]在《论出版自由》里对此有过精辟论述。他认为目前所实行的书报审查制度所代表的就是一种预先制止令。现在的书报审查制度已经从对异教徒的审查,扩展到了几乎所有的统治者认为的不合适给予出版自由的领域,因此,出版审查制度已经出现了危险的信号。在这种“残暴专横的宗教法庭”式的书报审查制度之前,著作应该拥有出版的自由,出版以后再判断其是否可以继续存在下去。也就是说,人们不应该在书籍著作出版之前就秘密地将它扼杀了,而是应该更加公开地在著作出版之后对该著作予以审查。
     人们需要通过检验所有的观点和认识,甚至包括那些错误的观点和认识,才能够获得真理性的认识,并使人类自身的知识水平有所提高和丰富。那些仅仅将自己的信念建立在他们的精神指导者所指定的知识范围基础上或者建立在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知识基础上的人类个体,并不是真正掌握知识的人。
     中国的盗版现象除了因为消费者买得起买不起作品的原因外,原来还有著作者出版的自由与不自由的问题(别给我提宪法),这些是直接导致“盗版事业”兴起的原因。
     建议深思!

 【延伸阅读《论出版自由》[约翰·弥尔顿] 简介

5条评论

呵呵,话语依旧坦诚!
飘零的记忆 (http://651226.BLOGBUS.COM)   发表于  2007-04-25 13:02:54  [回复]
http://www.douban.com/subject/1981795/
路过蜻蜓 (http://yuankui.com)   发表于  2007-04-24 00:43:35  [回复]
今天下午四点左右发过信息给大哥,不知大哥收到没有?
雪芽儿 (http://xueyaer.blogbus.com/)   发表于  2007-04-23 23:03:10  [回复]
这里我做一下“回复功能”显示设置。

老虎庙 ()   发表于  2007-04-23 18:47:10  [回复]
盗版好,功德无量,能普及文化,也帮政府解决失业问题。(毛尖语)其实这才是中国的国情,记得赵树理说过自己的小说就是要写给老百姓看,一本几毛钱老百姓才买得起。

说心里话我想买书看时我常常是买盗版书来读,一来可以看看好书,二来可以练习自己的识错别字的眼力!
老虎庙 回复 雪芽儿 说:
月芽儿很幽默……
这里我做一下“恢复功能”显示设置。
(2007-04-23 18:41:54)
雪芽儿 (http://xueyaer.blogbus.com/)   发表于  2007-04-23 13:34: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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