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19

二楼村村民今晚再次向北京告急! - [私家新闻台 ]

  傍晚接到定边二楼村石大伯之子石占国电话,紧急呼救:天暖后,毒水化冰,直逼村庄!
  放下听筒,我心痛不已,早就预料过的事情已经就在眼前。自去年九月从毛乌素沙漠里一篇篇地写,一篇篇地发,将那里正在发生的悲惨一幕揭露于天下。之后也因此引来十数家境外媒体追问,却只有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一家最终成行,重回沙漠。然而结果不很理想,他们反应太慢,至今仍在制作中……
  今天接到电话:天暖后,毒水湖化冰,现在毒水又已经漫出土堤坝,直逼四队!我问起县里是不是还没来人过问,回答是肯定的。目前村民们只好把在外打工的人员全部召回,集体参与堵水。情急之下,村民们还是觉得要呼吁外界给予县上以干涉,因此又打来电话给我……
  我是实实在在地对不住陕北老区人民的嘱托啊!
  说老实话,我已尽我所力,国内的几乎所有媒体业已沟通过。不得已才联系了境外媒体,以期绕道报道,触动国内,但是现在看来还是效果不大。
  问苍天之下谁主沉浮?我想请问:人民已处水深火热之中,该干这活的都去干什么了?这里小小不点的博客文字却被屏蔽过几次,我就不信有关人士就只见威胁而不认谏诤?
  在此我再将相关报道重提在此供大家参看 点击《来自毛乌素沙漠的十万告急!

8条评论

请回邮件liuchuan#daqi.com,或者msn:littleleo1979@hotmail.com
大旗网 (http://daqi.com)   发表于  2008-03-27 13:32:41  [回复]
请问如何联系你?我们也将扩大此事影响力
大旗网 (http://www.daqi.com)   发表于  2008-03-27 13:31:49  [回复]
真TMDP!!!就和“陕西的周老虎”一样,政府竟也没办法!!!!!!!!
nober (http://nober.blogbus.com)   发表于  2008-03-20 06:31:10  [回复]
应该不向国家环保总局提交,现在叫做国家环境保护部了
http://www.sepa.gov.cn/rb/tousu.html
试一试
c ()   发表于  2008-03-20 01:52:48  [回复]
第四十一条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渔业、野生动物、等资源的破坏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发表于  2008-03-20 00:01:53  [回复]
如西安有司法方面熟人,能否用环保法进入司法程序?
江南老吴 ()   发表于  2008-03-19 23:58:02  [回复]
唉,。。。。
cc ()   发表于  2008-03-19 23:42:33  [回复]
盼环保总局升级后能做点事情,起码让这一村子人能有个活路……
yami (http://yami.bllogbus.com)   发表于  2008-03-19 23:30: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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