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叫您住进一个终生不再可以见到阳光的房子里,您的心里该会是什么滋味……这样的事情在近些年中国的各地地产业中纷争波起,总也不见平息。如今这样的事情又发生在正施工中的国家体育场“鸟巢”近旁,事发地点仅与鸟巢百米之距,隔路相望。想来说说它,会有些较典型的意义。
关于楼宇间距阻隔光照的纠纷案例其实不多说大家也多有听说。只说这次两楼的间隔约在十米范围,而国家相关规定是该在三十米之距。
再说说事主又是谁人——
建设单位: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住总大厦(办公楼)
建设地址:朝阳区慧忠里
建设规模:38300平方米
合同规格:9471万元
设计单位: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光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合同开工日期:2006.11.15
合同竣工日期:2009.6.20
备注:2005 规建字 0512 号
从今日起,与上述建设项目北侧仅十米之隔的北京朝阳区慧忠里小区居民楼外,从楼顶向下挂出十数米巨型条幅“精诚团结,共创和谐!”、“黑心开发商侵占我绿地,挡我阳光!”、“群众利益无小事!”、“没有阳光谁来管??”、“还我阳光,还我绿地!”、“还我老百姓的利益!”……
据实地观察,大型施工钻机施工地点位于居民楼南侧十米开外,大批建筑器材已经纷纷入场。由于施工场地西侧位距北辰东路对面的国家体育场“鸟巢”非常之近,约在250米左右,路人皆以为是国家体育场配套工程,因此并未在意。但从施工公告上内容来看,其实是与奥运会本无关系的商业用房,准确说,是“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办公大楼[见图]。
在先,施工方为一、二层直接遭受侵害的居民做过相关利益补偿,其中也包括了施工噪音补偿:一次性一万元。但明白过来的百姓认为他们将为此终生过起“暗无天日”的生活,焦点随之转移到“如此楼距根本法不容许。”那么设计之初怎么就可以无视这些相关法规呢?
从昨日起,慧忠里小区居民已经自发形成民众代表,并且前往市府请愿。事已过两日,至今尚无答复。
居民区里白日安静,只有老人三三两两,因为我住此区,有空闲聊,就有了记录的心思。
如此之事情,作为百姓又该如何是好呢?那几乎是一个铁定的结果而不容置疑。用一位院里大爷的话说:“人家要盖你怎么办?那是国家的事情。咱们只不过要求要求罢了……”大爷是要求什么呢?没有明说。不过我想那不外乎是说,百姓总是弱小,谁能改变国家的决定?所以不过要求补偿得合理些。
可悲的是,大爷所说“国家的事情”如今未必就是国家的事情,商业的内幕你知几多?换句话说,就算你是国家的也罢,私家的也罢,遇了关于人的阳光权利之事,你还能算是大的吗?
现在想想:一个人被终生剥夺了享用阳光的权利的话,该还算是亲民的吗?而在国内流行的做法恰恰多是拿钱来补,补得了一时,补不了一世,不要以为我们百姓现在拮据,小钱即可打发,等明白了过来,你就算是倾家荡产也无助于挽救。最好不等到那天。
人大,权大,人权之大?三个概念什么时候才算能搞清楚呢?
↓ 引发纠纷的商业楼盘位置可遥望“鸟巢”工地
↓ 居民在自己的住房上挂起巨幅标语
↓ 工地的施工巨兽与居民楼伸手可及
↓ 鸟瞰工地与居民住楼,三十米间隔乎?
↓ 工地、居民楼、鸟巢的距离关系一目了然
↓ 图中路左为工地和居民楼,路右是国家体育场,商机显然
↓ 隔着工地栅栏可见鸟巢
↓ 下两图:工地公布的建筑相关批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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