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是给予我思想的动力所在。我之所以这样说夜,大概是因为我有不同于它人的感受,因此我是最有权利说夜的那个夜行者。
     诗人说夜会说“黑夜的过去”,那大抵下一句是要说即将有一片明光出现。更多认为的夜是为着http://24hour.blogbus.com/files/1173743282.jpg黎明的降临而存在的,也因此多是为了把夜做了摈弃。
     我却是赞赏夜的,为了夜的到来而期待在白日里,说起来这似乎奇怪。
     我知道大多数人是做不到这样的,他们期待夜的过去,又期待于夜里的睡眠再长些、长些,他们是矛盾着的。我则坦然于夜的存在,因为在夜的时候,我的思想才得以清醒,夜是越深的,思想就越是深的;夜是越暗的,眼前的光明就越亮,这不是很奇怪吗?
     和长夜里睡着渡过的人一样,我的不眠就也是那么的奇怪。
     我的居室不很大,容下的在我眼里就只是我的电脑桌。在桌旁我放有一只书架,上面准备的是我近期正在翻阅的书籍、报刊。我的这只书架是注定要被我移动着存在的,因为我几乎每一天要将他们仄过来或者侧过去地摆弄。思想假如是可以动作的——我是说大脑的运动的那个过程——那么供给大脑精神食粮的书架为什么不可以也移动着存在呢?这不是也很奇怪么……
     在我这个年龄,是一个有时候令人尴尬的阶段。
     首先说明:我,1953年生人(这不该是秘密),现年53岁,常年从事广告事业,偶有影视涉及。http://24hour.blogbus.com/files/1122219134.gif明显的是,我从事的是一项年轻人的行当,我所接触的也多是一些年轻的群体,日子久了,我竟有了时空倒错。公司里的MM、小D们称我为大哥,实际接触中更作大小不分……有一天,一个同事忽然说:你和我爸爸一个年龄呀!我说:你才明白过来。我见他似乎发现了新大陆,又似乎眉眼里闪过一种类如世界末日般的悲悯……我谢谢他发现了我们间的年龄位差,我也感激他仿佛在替我哀惋的慈悲心怀。
     我自回家,在被窝里有了第一次深刻检点。我于那年告别了去人家公司打工的欲望——这个本身就很奇怪,有谁这个年龄还为他人做嫁衣呢——回到家里。那感觉真的似乎是了躲进小楼成一统。后来我再次出山,那是后话,这里放下不表。
     我这些年和小学的同学们开始多有接触,那是些12岁时分手,又四十年后相见的人等。这个感受一般朋友难有。那是要付出光阴荏苒之代价的。其间的四十年竟然一次不见,现在见了则是近半个世纪以后,要想把12岁的影象与今天53岁的谋面做以瓜葛,即使是苦尽联想也难以置信!您能想象到眼前是那么一个12岁的老太太吗?您能想象到有那么一个脸上布满沧桑的12岁的老头子是什么样子吗?
     有一年,一个武汉的女同学客居北京,我们在京同学开车去看望。连续去了几天她住的小区,见小区里有一位小脚侦缉队的老太太总是热心为车指路,在小区里七拐八拐的。后来那老太太十分感慨:你们开车的那个老头儿车技可真好!这事后来成了同学间的笑谈,某某是被认作老头了,哈!其实冷静一想,不是老头又是什么呢?只是我们那个老头同学坚持不染一头白霜……而我们都差不多开始了人生的伪装。同乘公交车的时候,就有人为我那同学让坐,而我站在一旁,却无人搭理。我不是得意自己比谁“年轻”,同学说是因为你留了一头长发。想想是对:有谁的爸爸还似我这样呢……
     听说过中学同学聚会、大学同学聚会、部队战友聚会、工厂工友聚会,抑或有老旧同事的聚会,却少有听说小学同学聚会的事情发生。这大概是因为小学者,年岁太小,懵懂当初,人事不谙,谈何聚会的必要?
     我所在小学,七岁入门,十二岁离校,六年岁月里同吃同住,男女无隔,同学间正培育了深情厚意。因此有必要聚会一次。2003年,这个目的实现了,一起聚会了百十来号人在西安的某家宾馆。人则来自天南海北。从12岁离校分手,到这次聚欢,中间竟然相隔38年之久。三十八年,整整历经了10年文革,又25年“改革开放”,耗尽春华,相见时竟然多的已是花发鬓角,脸颊亦添增多许皱褶。
     那次分手,相互的告别语也煞是新鲜——走好,保重,还剩给我们的时间不会很多,因此身体比什么都重要!
     那以后不几天,我又去首都机场接已入德籍的一位同学。同是以往同学,得益却绝然不同:我们刚刚50,在国外才刚刚开始人生!他如是说……
     一个人做到只剩了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
     上面这话是鲁迅说的,我看此话不够精确,人若有了回忆那是财富的象征。后半句倒是实情,因为没有可回忆的,所以才无聊得可以。
http://24hour.blogbus.com/files/1165159479.jpg     金钱因积累而财富,人情因积累才醇厚,阅历因积累才练达,知识亦因积累才智慧,这些大抵都是了财富的概念。说这些个叨唠时,你就知道我又要说过去的什么事情了……
     现在想说人,一个人,一个一直就想写下来的人,写他的音容,写他的无为而大为,写他的一次次语出惊人,再写他的爱侣——那个在我连名姓都不知晓的知识女人。
     这种要写是愈发的强烈了,那是在我告离家乡十三年之后的故地重返时,是我偶而走过故城那个旧得几乎要散发霉气的城拐角时。忽然就见平地里立起了栉比楼群,我就惆怅有加,我印象里他那至少七十年历史的老宅子不就是在这儿么?而现在要我去从一个四五百万人口的城市里搜寻他出来又谈何易?
     那年他因一篇小说,我则同样因了小说,我们有机会各自脱离自己的工厂去到作协脱产“读书”。
     其实我至今并无读过他那篇出师之作。那大概是因为我看了他那人,就想不必再读。我那时少年气盛,留长发,穿异装,吃品位餐食,喝情趣咖啡。我读书只读《癌病房》,只读弗洛伊德,读诗又只读“朦胧”派系,读北岛、读顾城、读多多、杨炼、芒克和舒婷……而他的读却是些文学史里传统经典。他为自己开列了名著书单,又从读书会所在的党校图书馆里一一借来研读。我说那些我都读过,那对我来说好比人手鼻口,猪马牛羊,我现在已走过那个初期阶段。他只是笑笑,回过头去继续了读……
     白杨叶熟了,我喜欢如此说杨,说白杨叶儿的秋天。说白杨叶儿的意境。
     朋友有说我形容似有生涩之嫌,我却无论由谴字,还是吟咏,还是在喻意中都真实地感受着http://24hour.blogbus.com/files/1164729759.jpg“熟”的魅力。这又大抵与颜色有关,我喜黄颜色,我就是在网上注册时,在填写“密码问题提示”时,也总是设问“颜色”?自己答曰“黄”,心底就想,若是不黄,宁写“无”字。我的人生就只在黄里生动着。
     其实在我心中的黄色,亦有等级之分。我就并不喜欢明黄,那看似就轻浮,令眼前明亮十分,一览无余着,好似赤裸。而显示深些的黄色,则于我感觉就好。这尚不算,我更喜欢金黄,鹅蛋色黄,焦黄,以至黄到发褐,我就尤甚喜欢!
     因此我的喜黄成为灾难,因为购买家用物件时,就只顾了选黄,黄就只与黄为伍,黄就只与黄掺和,黄就忽然没有了映衬,没有对照,在一片的纯色中顿失生动,天地亦淡然,以至生活也似缺失些跌宕反差,因此无意趣……
     天然的黄则独立于人为。比如我从室外采撷白杨叶回屋……
     那时候,院落里是刮过着一阵风的,哗哗作声的落叶里就有白杨叶儿最多。叶儿落时,是轻盈着的,从眼前略过有恍惚的暗绿,满地就滚动着那叶,那绿也似做着最后的盎然,风有停的那片刻,我则寻那叶去看,那绿却并非真绿,在那叶面,叶面的经纬,叶的梗子上其实有了一抹一丝一片黄意,我就想到是北京的秋了。而我的恍惚之绿,也只不过夏日意境的意念而已,不是已入秋日了么?
     这就是秋天的黄色,它是写在北方的叶子上的,尤其是城市里较多的白杨树叶。白杨的叶儿黄就别有特点,它其实已是深褐,我怎么就只看到了黄,看到了绿,我该习惯起秋天的意思呢,不是说一叶知秋么……
     我是在亚运村的街边上买的拨浪鼓。
     以我的一个五十岁上的心去说点波浪鼓的事情似乎不称。我却在天边晚霞初现的那时刻,于那惯长隐喻黄昏的意思里却怎么也逃不出一些关于拨浪鼓的烦扰。
     其实,却也不是烦扰呢,我知道那是我心境十分舒展,体力十分放松,把自己的凡身尽可能置于http://24hour.blogbus.com/files/1162925926.jpg虚无境界的时候……那小时的玩意儿,一只小小的物件儿就似乎自然要浮现。
     卜啷啷,卜啷啷……
     人生就这样开始着。
     我那时就容易地想起人的贪婪,从一开始的蹒跚而行,到了后来的疾步如飞,人就总是做着贪得无厌。后来人就会走路了,人就会说话了。人就走出着各式各样的路子,并且说人生各有目标;人就说出着各自的话语,并且说话总要闪烁其辞而三说。因此同途殊归,因此世上的假话就多了,世上的虚话就多了,世上的谄媚之话亦是多了。真话则小小不然,那是要明显吃亏的,真话便被唾弃。
     寓言家就说:穷人因为勤劳、善良和真诚,因此仙人把穷人脚下的顽石点石化金。地主听说了,非但买了去那金子,还要买了去那可以幻变金子的原石,但“贪婪”的地主却只把石头变成了粪土。
     卜啷啷,卜啷啷……
     人生就这样开始着。
     前年在公车站等车,遇“北大”的学生向我问路,称我“叔叔”,这叫我心底不舒服了些天。我去镜子里看了,没有再说什么……后来我回老家,见家兄的新孙子绕我膝下,咿咿呀呀,不胜烦扰,却口口声声叫我“北京来的爷爷,北京来的爷爷……”我忽觉脸烧,虽想那是辈分使然,但我尚无归属“爷爷”之称的准备,却夜里于枕上细想,我可不就是那个最恰当之称么?就想今年回老家,该给可爱的孙子买个玩意儿了。卜啷啷,卜啷啷……我就买了街边兜售的拨浪鼓,并且托人先送去老家……
     奥运场馆附近的街区里周末偶有农民摸样的人来售书。
     “农民”开着小卡车,顺街慢行,待选到合适的地界儿,就卸下成捆的书籍,简单支一长案,将书脊朝上,依次摆开,大小开本,分门别类,煞是整端,只是说到内容的分类是不可恭维的。可以把《欧洲建筑简史》和《儿童画本千字文》比肩而放;可以把大大小小开本不一的各种字词典与《鬼的故事》、《家》、《世界动物图谱》搁置一起;《鲁迅全集》也有,简装,见到的只是一册第七卷,地上胡乱撒放着《读者文摘》合订本、《杂文经典选粹》大16开本的杂志合订本……
     尤其惊讶的是,刚在世上隆重发行的《江 泽民文选》在这里竟也有了九折的销售价…… 
     规模不小,惹来居住安慧、慧忠、雅园的居民和路人侧目。老板一个坐车里收钱,钱就随手一撇,到档风玻璃前堆起一堆儿,看起来富足。另一个担当销售的就坐到一旁树荫下,二郎腿儿翘起,嘴里浅吟低唱,并不大声地声唤:“五元五元,一本就只卖五元啦……”
     去买菜买肉的,去溜狗的,去打拳登腿儿做操的就三三两两走过书摊子,操起一本,并不一定真看,嘴里还和同行的叨唠着吃什么买什么什么是该怎么做,什么是怎么做着省钱省心声得人烦,边说就合书,扭头去了街上。从球场上回来的男孩子,走过书摊,就把球踩在脚下,揭起硕大的印着NBA标志的运动汗衫,忽忽啦啦地煽风。有几个老者已站书摊前半晌,架着花镜,端详着书上的字,倒好似文物鉴赏……
     这个男人和我这个男人用了一下午的时间在分析由亚运村前往西客站的优化路线。后来他就说:“我们是不是有些无聊?”这话出自他嘴,我就觉察到我是无聊了,城市就是这样让我们无奈。
     我们就看碟,看第四张买来的光碟,与前三张碟的内容却是一个——《疯狂的石头》。只因前三次买来的都显示“坏碟”,显示器上就出现一只分裂开来的光碟图标。现在这只碟总算是好的,可是我睡着了,在播放到大概三分之一处……
     醒来后,那个男人说:“后边的没有坏。”那意思是说他看完整了。
     这个男人跟在我身后,踢踏着脚步,我说该吃点东西,他说“不吃,要吃你吃。”我就不吃了,我们继续走。后来我说该喝点什么,就说去喝咖啡,他说“不喝,要喝你自己去喝。”我就不喝了。再后来我说那就买点果品,路上消磨,他依然说:“不…… 那够麻烦!”我知道他是什么也不会干的,就好象没到这个世界上来。我就说:“对生活要充满热望。否则白活。”这话我记得我曾经说过。
     我就有意拖后些走,他就站定了等我。真是无奈。他这时候说了一句:“你一个人在这里生活……保重哦……”
     “嗯”我用鼻声回应他,又感觉有些冷漠,又补了一声:“会的。”
     北京今夜是被人叫做“桑拿天”的那种气象。
     我终于说服那个男人,所以我们各自的手里有了瓶“康SF”矿泉水。我喝一口,见他也在喝,也喝了一口,我们就相视一笑。我们又走……

http://www.blogbus.com/blogbus/blog/userfiles/27559/1092319349.jpg     有时候,作为一个绝不会完美无缺的人,人就各会有自己一丁点小小的内心阴埃。这个阴埃又无标准,全然视人的不同,就或是阴埃,或是当然了。
     我之前没有想到过要写这样一篇关于我眼中的名望人士的文字的,那也许由年轻时的气盛使然,也许是真的看出了名望者自身的不是。但不可否认的是凡名望者,或有名无望,但有望者则多会有名,这个价值的等量极其公允。
     我在去年的一篇《名人广告的传播原理—心理暗示》里关于名人的成因有过这样的推论——

    ……名人的有效广告效应来自于名人的暗示功能→名人暗示的有效性来自于名人的公众代表性→名人的公众代表性来自于社会响应的普遍性→名人的社会响应普遍性来自于名人的某点突出性→名人的某点突出性来自于潜伏期的某个自然人的上升……
    那么这里所说的“自然人”又来自于谁呢?就是你和我,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一个具有喜怒哀乐,七情六欲的人。

     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潜在成为具有公众代表性的名人的因素,所以我不太服气已经名望者,也就挑出了刺儿:有名无望一类有之。其实这只是其中的一类。而对于有望的名人,我又做何姿态?一般人们会暗下决心,以为那名望者是了自己的人生榜样。比如平凹当年之于孙犁……另有一种心态则是粉丝们惯常的作为了,浅薄地追捧,痴呆一样的爱屋及乌。我就见过终生热心搜集名人题字的人——并非所指搜藏家——搜集名人踪迹范围大有包罗声(录音)、形(影象)、味(打探所好)、闻(道听途说)之广泛取向。
     我不有上述劣迹,但不是说我一干二净,我亦有过为获取名人题字的热心,虽尚不迷恋,亦有以与其交往为荣耀的热望,后而去人前说了:我和著名的谁谁谁做甚做甚……并且言语中悄悄隐去些足以令人怀疑的部分,比如与某名人只是邂逅,并非真正面对了的交流。但在我的描述里却几近与名人等肩而坐,侃侃而谈,仿佛故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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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莓者,属草本类,原本生养于山中,匍匐于溪傍、野径、崖畔……也时时有与野花杂草为伍的时候,就此有了野草一样儿的繁衍。接续就于夏秋之季茂盛到满山满野满目星星点缀,但遇小舛,立时遁迹。经不得风雨,命如草芥。草莓因了先天贫贱,不曾做大雅登堂入室而为人类青睐。
     后来那情形就有了变化。
     草莓可以使火车、飞机运至城市,摩天的大楼里就有了精印盒装的极品草莓供贵人买去享用,甚或炫示身份;灯红酒绿下,情侣做了传情达意的那东西,抑或也以草莓为证,就含寓了红的清醇,稚的惹人爱恋的小巧人儿,草莓的造型如塔,用廖廖几片绿叶儿衬了,托起着,情侣们就要说“哦,红色的圣诞树!”另一半儿就要说:“想天天这样过着……”
     城里人忽然爱上了草莓,有个叫市场经济的动物天性拾遗补缺,就让草莓铺天盖地去了城市……
     现在的草莓,是可以使箩筐装了,满街地兜售了。
     也有困惑——草莓如何清洗得了?有人说用化学的“洗洁净”去浸泡,而后反复淘洗,控干水即可食。也有反对:该是用天然食盐浸泡!
     实在麻烦,就有人使面巾纸略略擦拭,便做进食“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我就很少吃草莓啦。
     草莓长在山里那会儿是很简单的。雨来了,凋零了,雨去了,又有滋生……我们便在雨来雨去的缝隙间发现了草莓的真谛。
     草莓原本呈颗粒状,三五粒儿集束一气,有三片带刺的白毛绿叶儿托了,于清晨撒满天地的露珠儿里忽然会跳出在你眼前。走去时,眼见得绿叶蔓藤蜿蜒于小路,倘若你做回头,眨眨眼,那绿的叶下就有晶莹的闪烁,草莓就鬼机灵般地活脱在于无为之中。
     我们去到山上伐木,偶有那情景,总会一一采撷,遇到繁茂处,就干脆坐了地上一棵棵,一粒粒地去采。山里的草莓少且精,是现在城里人无论如何想象不到的。现在运到城里的草莓要被采前化学催大,大到是“现实主义草莓”的十倍、二十倍以上。草莓原本若葡萄一般为独立颗粒的集束体,最多见过的也只每颗上托五粒。现在商业了的草莓如蜜桃般大,大且无颗粒状集束,以至可以使刀去切分了食用。
     我想我在山中所见草莓大抵就是“原生态”了,她香,香若桂圆、香蕉、枇杷,而有了高级水果的奇异之香,而现在的草莓就只剩得了傻甜。
     那些年在山里施工,时常饥饿。去到山里,喜欢的是“面馕”(一种霜打后含淀十足的野生草果)、山核桃,甚至野蒜,因为聊以果腹。而野生的桑椹虽不含淀粉,无以填饥,却因了量大,水分足够,亦算做食粮可以灌充饥肠。而满山里倏忽儿出来了,又倏忽儿了去的草莓果儿则是吝啬得近乎金贵了呢!如此一想,草莓也因此早该去城里了……
     草莓是神的赐予,忽儿变了贫贱、植根山野,忽儿变了富贵,去往城市。也有我从精气儿的深处去看的结果——草莓是美丽的柔弱,是爱情、是甜意,是清醇,所以命软,随意地抓挠,草莓就做夭折,她只活片刻,不有奢望,唯一的是把美丽留在每一个人的人生书页里……
     现在的城市里满铺柜上都陈列着粉红粉红的草莓果儿,却很难引来我的欲望。每每见那些大到“大珠无光”的东西的时候,我就怀恋起真实的,那被我叫做“现实主义草莓”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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