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显明(全国人大常委)的“和谐权是第四代人权”论调再次刷新了《中国御用文痞史》的新篇章。其核心在于再造了一个虚无理想的秀美山川。既,将尚可依循而实验中的“和谐”意思塑化而为虚空,真正是拍没有拍到眼儿上。
最近在中国热闹一时的人权话题,一下子似乎将中国的人权水平推至尖峰,有关人权的经典理论被中国的理论家们肆无忌惮地演绎成怪诞,值得警惕的是有一大批跟风文痞正在紧锣密鼓再掀恶浪。将尚处启蒙状态中的中国百姓拉进无休无止的理论诡辩,陷入怪圈。
目前最新消息,中国的理论家们正夜已继日地从老马的著作里搜寻相关“和谐”的关键词。之前据说是在毛主席的红宝书里翻检后一无所获,只因满纸上写满了“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
徐显明所谓的世界人权四阶段论,其前三段之一“自由权本位的人权忽略了人与人事实上的不平等,不平等的人权使人权体系难以和谐”。其所谓“事实上的不平等”实质是把财富的不等等同于人之权力的不等。换言之,财富不等便无须先谈什么人权之等。其二“生存权本位的人权压制了资本与劳动力结合的积极性,社会从创造型转向福利型,一个社会活力不是增加而是减弱的社会仍是不和谐的”;其三以“发展权本位的人权过度主张,会引发人权体系的紊乱,从而带来社会的不和谐。”以上后两权说,是在已经是诡辩生成的理论上再做饶舌,以推出所谓第四权利——和谐之权。
而徐显明提出的所谓第四阶段人权的“和谐权”意思,其恰恰制造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权概念”。权的概念是为社会个体组成者所争取的控制范围大小和限度的概念,而非个体与个体间是否相融的关系学,何谈权之?
徐显明的“和谐权是第四代人权”其论调之根本是基于一个现今流行于中国理论界的强词,即“反对人权政治化”。但于此同时兜售的却是“政治问题”被“人权化”的真实。
人权的争取从此有可能成为新的象牙之塔,它将被贵族化、教条化、楼阁化,成为经院里绕不完的线团儿,成为国与国间纠缠不清的臭裹脚布。人权大义将最终离人民渐行渐远,渐行渐远……
[全文完]
最近在中国热闹一时的人权话题,一下子似乎将中国的人权水平推至尖峰,有关人权的经典理论被中国的理论家们肆无忌惮地演绎成怪诞,值得警惕的是有一大批跟风文痞正在紧锣密鼓再掀恶浪。将尚处启蒙状态中的中国百姓拉进无休无止的理论诡辩,陷入怪圈。
目前最新消息,中国的理论家们正夜已继日地从老马的著作里搜寻相关“和谐”的关键词。之前据说是在毛主席的红宝书里翻检后一无所获,只因满纸上写满了“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
徐显明所谓的世界人权四阶段论,其前三段之一“自由权本位的人权忽略了人与人事实上的不平等,不平等的人权使人权体系难以和谐”。其所谓“事实上的不平等”实质是把财富的不等等同于人之权力的不等。换言之,财富不等便无须先谈什么人权之等。其二“生存权本位的人权压制了资本与劳动力结合的积极性,社会从创造型转向福利型,一个社会活力不是增加而是减弱的社会仍是不和谐的”;其三以“发展权本位的人权过度主张,会引发人权体系的紊乱,从而带来社会的不和谐。”以上后两权说,是在已经是诡辩生成的理论上再做饶舌,以推出所谓第四权利——和谐之权。
而徐显明提出的所谓第四阶段人权的“和谐权”意思,其恰恰制造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权概念”。权的概念是为社会个体组成者所争取的控制范围大小和限度的概念,而非个体与个体间是否相融的关系学,何谈权之?
徐显明的“和谐权是第四代人权”其论调之根本是基于一个现今流行于中国理论界的强词,即“反对人权政治化”。但于此同时兜售的却是“政治问题”被“人权化”的真实。
人权的争取从此有可能成为新的象牙之塔,它将被贵族化、教条化、楼阁化,成为经院里绕不完的线团儿,成为国与国间纠缠不清的臭裹脚布。人权大义将最终离人民渐行渐远,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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