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读书很多,这个我是记有很深刻印象的。因为读得多,人便睿智,出言幽默,我就想到他的读的多是真的吃透了所读,因此有引经据典,旁征博引,触类旁通的本领。他便是我们小范围里的偶像。那时候我正26岁,这也就很好理解。
那年我和他去中国美术馆看“第二届星星画展”,那是我第一次看看不懂的艺术视像。眼见得的是刁钻促搯的几何造型,谓之“雕塑”;见得的是七彩染色的堆砌、涂抹而无从理解具像何在,谓之“抽象”……我茫茫然去到馆外透气儿,问他看懂否?他神情庄严地告诉我道:“看不懂就是一种懂。”这个话够我想了一辈子……
我和他同在一间工厂做工,每天里约定骑车同往工厂。去厂里的路上风景很好,我是说人的风景。因为有同往的年轻女性——当然我们也年轻——因此在漫漫上班路上从身边穿梭而行的诸多女性就成为话题。
我们“情窦”初开,够晚!我们身材健硕,我们是需要爱慕人家女孩儿的那个时候……我就发现了一个规律:女孩儿身材多好,面目却不然。他亦赞同,可是你猜他做若何说——后面看,勾魂!骑过去回头再看,猪不日!我惊愕他的出言粗俗,虽然没有说出来。他却自己说了:“俗吧?丑恶吧?思想有问题吧?”我不说什么,想起周恩来评说王少堂的长篇评书《水浒传》时说过“不要在文艺里描写人的委委琐琐,肮脏,恶心……”(大意)。我心目中他是幽雅现代的文学青年,却何要如此鞭笞自我人格?他告诉我“这是哲学”,却没有解释哲学就为甚要这样。因此这个哲学也够我想了一辈子……
究竟是“肉夹馍”还是“馍夹肉”?究竟是“蒜蘸面”还是“面蘸蒜”?这样一些问题就仿佛“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疑问一样,成为萦绕在陕西吃食系列里多年不解的有趣话题。其实细想想,怎么都是合理,只不过是陕西方言,这个中国最古老的语言的习惯运用而已。
虚无境界的时候……那小时的玩意儿,一只小小的物件儿就似乎自然要浮现。
仓颉造字,为天下公认。“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壹也。”[《旬子·解蔽》]。但仓颉造字是个传说。
不曾听说过“大锅骨头店”的吃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