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24hour.blogbus.com/files/1140927670.gif     写兵马俑被盗窃的一件往事,却写了许多的男女之事,有时候写到着迷,竟忘了我要做什么?但使命感总是适时跳出,提醒我,该收拢收拢了。所以在今天的写之前又不得不多出这么一段算做是帽子一样的东西——
     这些男人是必须要写的呢,这些女人也是必须要写的呢,而非为了拉长篇幅,是因为她们在那件古物的失而复得中一律出演了自己的角色。但罪过不在她们,而在于一个主张疯狂人生的少年男人。如果是这样,我就可以有资格写那些个李夏儿的事情,写那些个周蕾蕾的事情了吗?我依然拿不定主意。事实上在男人笔下的女人总是或多或少表现着男人的想象。今人巴金写鸣凤,写瑞玉,写梅、写琴,与古人曹雪芹写黛玉、写宝钗、写王熙凤和花袭人如出一辙,均为男人的体验。都存在着写的合理与不合理的同样问题。
     女人不是天生的,是生成的——这是西蒙·波伏娃的一段关于文化造就女人的著名言论。因此,我又怎么可以生生地去写出一个我心目中主观臆断的西施呢,她们实在是于那故事的发展进程中血肉相容而自在的呀……
     我的远在西安的一位女同学告诉我,她在网上读这个长篇。她说津津有味地看我一个男人的心理活动,我说是性心理吧?她说何必那么露骨。我说这就是你的不该。再想想很难对她说得清楚,就干脆自己写自己的,写着看吧!

     在早晨的空气里,我的精神已经格外亢奋,周身的内里都似乎有一只跃跃欲试的小兽在捣鼓着我的身子,那个小兽雄性十足!因此我的视线就总也离不开那个一大早就送来视线之内的警察女孩儿的妖娆身姿。我透视那只有女孩子才会有的臀形的美丽,一边在心里告戒自己千万莫要作出了动静,那若是被她发觉……我真的不知道又会怎么样,据说她们总是有敏感的第六感觉,我的任何非分之想都将逃不出她的遥感方圆。我就规规矩矩地只在自我的思想里猜度着那军绿布裤的内里该是一件粉红丝光的角形羞布吧……羞布的后面也该是圆润丰腴的屁股蛋子吧。我用思想的小虫儿和贪婪的眼里射线层层剥离着她的包装,想象那样时候的她岂不和民女一样样儿啊。昨晚上我并没有在审讯纸上写出一个字来,但当我对她——一个女警——说出这些个的时候,我却没有半点恐惧。而她就只是等我吃完了早餐,收起碗筷,转身离去,把那让我眼热的屁股造型在我眼前摇曳……

http://24hour.blogbus.com/files/1140927670.gif     网端的写作是近乎快餐的写,此话不无道理。但那不一定就是可以粗糙的理由。若是必须找出一个网端写作与传统写作的不一样来的话,那大概只是介质的不同而已,其它则不有大异。这就好象把剧本搬到了网上去写,把诗歌搬到了网上去吟,还有如把相声、把快板、把京韵大鼓脚本搬到了网上去写一样。
     但传统写作与网端写作却也有不同。只说长篇的东西,尤其是小说的写作——因为在网上写和网上读,一切需得借助电脑,阅读就不一定连贯,每每上机,不像纸介阅读那样随时随地,上得网来希望就读得直接些,读得不要有冗长的铺陈和繁复的伏笔,最好是戏剧效果的接二连三,高潮亦不断。否则很难叫读者守着电脑如读碑文一样忍受时空限制、受工具限制、受时间限制,甚至于受电费和网费的催逼。因此传统与网端的写作至少有了单线程叙述与多线程叙述之别,亦有复杂的伏笔和管道与直抒胸怀的不一样。
     写《他盗窃了兵马俑》第一篇里我是考虑把关键的人物都做了出现,那是主线,好象戏剧里的亮相,把亮相搁在头里,告诉读者说我要写的人是谁,您看看有兴趣否,这似乎很是直接了。但发现不可以的是一个长长的东西,以一条线程去网端叙述就几乎很难。因为生活的起伏跌宕不容许我去单线程叙述,事实上生活的链条是由许多个高潮和低潮组成。它总是要有铺陈和伏笔的。而持续不断的高潮虽说可以取悦了读者,却使这个长篇的架构遭遇破坏,违反了生活规律,因而就不真实。
     感受如此,现在继续一段伏笔的描述……
http://24hour.blogbus.com/files/1140927670.gif     事情远非我想象中的那样简单,在开始与派出所的那两个便衣谈话以后,我才忽然明白事情有些麻烦了……
     电线警察说:“你知道为什么叫你来吗?”
     “知道。”我说。
     “知道?你倒痛快。”电线似乎感到意外,他和胖子警察对视一眼,又乜斜着眼看我,我那时心情很不好。是觉得自尊的被侵犯,在此前没有人会对我如此发问,甚至含着点训斥。我决计不再主动应答,看看警察做何举动。
     胖子警察与电线警察交头结耳后,转身出了房门。片刻再走回来时,后面一下子跟进来七八个人,有穿便衣的,有穿警服的,有男有女,一律阴沉着脸,鱼贯入门,落座。我就看出了些电线警察的身阶来,电线警察大概至少是个指导员一类的角色吧。我不由得坐直了些身子,悄悄地调整着脸上的表情,不再那么摆出对付对付的样子。小房子里一下子拥挤着这许多的人,阴气重重,这让我想到了事态的严重。而此之前,一个女民警又先行来把小偷、农妇和老者叫了出去。
     “听说——你已经知道了为啥叫你来,”换了一个老点的便衣操着河南口音问我。
     “嗯。”
     “别怕,”河南口音的老警察口气和蔼起来,听起来好象和我拉家常,“年轻人,难免要犯些错误,犯错误改了就好你说是不是?”我点了头,可不是么,我早就知道错了,只是一直不知道该如何补救嘛……

http://24hour.blogbus.com/files/1140927670.gif     这是一篇小说吗?为什么一开始说过是“记实”,后来又改称“小说”,也只在每篇文头的标记图案里写着“长篇连载”……大凡有过叛逆经历,或者仅只是有了些微那思想的人,就总有过背叛一方,投靠另外一方的犹疑,以至行三步,站一步,甚或还要退后的多些。在三八隔离带做这种徘徊的,人间里不在少数,这很像我写第一篇这个“长篇连载”时的感觉。我自我标榜过网上要有一种“BLOG小说”的出现,已经有些日子了,但我自己不知道那是不是也会相应地产生理论,比如关于BLOG小说的“概论”、“原理”,甚至是“BLOG小说初探”。想得太深了,太远了,又总是想不出结果,也想不回来,就安慰自己先是有了实践,而后才有理论,由他人去研究吧!不是历来就说的人多,写的人少吗?我就一气儿在2005一年里写了七十多篇。这有些像是肿瘤的恶性癌变。后来我就大胆地声言要做长篇了,且告戒自己,这个不是一般传统文体的写作,在未来的时间里需要与BLOG阅读者互动而共鸣,凡跟在我的每一篇后面的帖子大抵是要被稍做整理,最终一并收录而付梓……
     深圳那家曾经要买此案的杂志社编辑这些天来了邮件:你真的要开始在BLOG上公布它了吗?还是已经有哪家出版社与你有约?我说我说过“BLOG是我的‘一个人的杂志’”,我为什么不我行我素呢?杂志上不是常有连载一说吗?而我不可以专业于写作,为什么不借BLOG的方便也去连载,也去信手涂写?编辑说:当然可以,那,我们关注……
     下面继续我的写在BLOG上的长篇小说。

     幸福牌三轮摩托警车喊叫着“玩儿完”就离开了市中心。
     幸福牌三轮摩托警车喊叫着“玩儿完”在进入郊区派出所的那一瞬间,我忽然有了一种类乎解脱了的快感。尽管意识里非常清醒这只是开始。我甚至很有兴致地观察起那带我一路“玩儿完”而来了此地的两个警察……

http://24hour.blogbus.com/files/1140927670.gif     相声段子里说那声是“玩儿完——玩儿完——”
     马三立老先生说那乐子怎么就那样轻松,台子下的听者就都笑得肆无忌惮。我听那声儿的时候心情又不大一样。因此从来不爱听先生的那段。先生是坐着说话不知腰疼。
     犯了事儿的人大抵听那街上传来的“玩儿完”一律要心惊肉跳,我就肉跳过,且跳过许多个年头。以至现在我要听到那声儿,虽已经自己不跳,却习惯地要把自己幻化成一个罪犯的心情去感悟那跳。我就十分佩服马老先生揣摩别人心情的功力。
     科学院大院里开天辟地地来了这个“玩儿完”的声音,警察也不照顾这里是国家科研机构,大楼的窗子里就探出无数个眼镜来看,明白点的说若是失火,来的那声该是悠扬凄厉之声,仿佛咏叹调。今天这声就怪异的可以,紧忙地声唤着,大声着,就又都想到了马三立那“玩儿完”。
     院子里的狗跳了,鸡飞了,小孩子都跑了出来瞧。
     那天我就真的想了要撞墙,那声儿在院子里拐着弯儿地走,拐一弯儿是过一栋楼,声音就增加十分贝。我的心就也提起一些。果不然,“玩儿完”戛然而止在我的窗下。
     “玩儿完”那声让我恨了一辈子,来由就出自这里。
     那年我21岁,情窦初开。可憎我那一刻除了害怕,还有一层担忧,我若是被押解下楼,那么我那隔壁的眼睛里若是有她,有她,还有她……那是一个个让我三五年来开始有了暗恋的邻居这女和那女,那可如何是好?哎呀我那心情……
http://24hour.blogbus.com/files/1140927670.gif     昨天写《他盗窃了兵马俑》。
     今天写“后悔我写《他盗窃了兵马俑》”。
     这想法很唐突,把我自己搞得不知所措!是因为在“24小时在线博客”
搜狐镜像那边有人匿名跟帖“嗨!你这32年是怎么过的呀,是高兴?还是庆幸?”对此,我的第一本能对应就是反唇道“说什么呀?你看懂了没有呀?”为此我在一整天里思想很乱——
     是尚未到写出那事件的时候么——以前为此有过无数次的写作冲动,却最终不曾动笔。我想过那是一部交织着大案、情爱、年轻的轻狂以及天下无政府的酣畅的人生体验;我也曾想到将事件变幻了法制故事,再将故事投给天下所有杂志,让传媒掀起一阵阵舆论的波澜,让人们对文中的那一个“他”有了关注……后来就真的有深圳一家期刊对事件有了兴趣,但当看到该案曾涉及到公安部“当年大案”一事,杂志犯了犹疑……我理解他们的担心,也因此决定了我把事件又一次封存心底。我倏忽以为此生就不该再提那事……
以下文字是32年来当事人首次公布真相……

http://24hour.blogbus.com/files/1140927670.gif     1974年五六月间的一天,有雨,他从秦始皇大陵东侧一隅的一口大坑里艰难地爬了出来,他见四下无人,就向西走去。
     他从一路的红薯蔓地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时不时也紧跑两步,遇着一棵稍大些的树,他就躲到树身后头,往四下里瞅瞅,他喘息得很急,浑身冷汗,尽管那时天上飘着冷雨。他的脚上像是挂了石锁,球鞋已经不见球鞋的摸样儿,一大团黄泥巴也把球鞋裹成了一个大夯石……
     尽管有很多的不适,风雨交加中,他的体力也已渐渐不支,但他却始终要用双手护着的是那一只印着“红军不怕远征难”字样的书包。书包里的东西看似神秘,把书包撑得满满当当,书包的背带从他的左肩膀斜挎至他的右胯处,他的走路就越发的艰难,以至有了点踉跄……
     他那书包里装着的是一件在之后几年里被迅速传扬世界的一件稀世珍宝……
     那年,公安部向全国下了一份通缉令,通缉令所要追寻的东西正是他那书包里的东西,被列为国家第四号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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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博北京讯】昨日本博路遇杀手,致使左脸颊被砍,伤口寸二之长,达八毫米之宽,皮肉翻裂,血流澎湃。
     据目击者讲述:事发当时,见本博遭受袭击后,面目着地,片刻不见起身,须臾,鲜血喷射。当时适值下班时间,车流人涌中似乎无人觉察。只附近有三二行人见状惊呼,却无人前去过问。伤者于五分钟后自行起身,打开背包,不顾面部血肉模糊之骇人恶状,当街清理随身包内笔记本、手机、文件及书籍物什……
     有行人见状,劝曰“快报120,你的伤势不轻!”本博尚不相信。待就近去一家眼镜店请求配镜时,眼镜小姐们一片惊呼,遂往镜前看视,方知颜面可恶,事态严峻。
     打车去医院遇拥堵,过三义庙一小堵,过四通桥一中堵,至黄庄什字再遇大堵,耗时四十分钟余,方到得海淀医院。因无眼镜,视路如陷阱,幸遇一好心小姐引导,直奔夜间急诊。当夜脸颊部缝合伤口七针,输液一小时……
     八时往眼镜店取镜,花330元只换一框架,眼镜小姐曰此属打折后优价。大概被宰也顾不得许多。
     夜九时返家,歇息之余,算计得知今日耗资750大元。从此破相。
     据警方现场勘测及当事人问讯,结论为:属自我不慎而摔伤,不于立案。
     据本博分析:此案何以如开端所述“本博路遇杀手”?实在是因了象征文明的眼镜在本博摔倒之余,多此一举,划过面颊,导致严重创伤。故曰“文明杀手”也。
【本博短评】生活中遇伤害之事无处不有处处有,如此眼镜之文明道具亦当严重警惕才是。

上述新闻发布后,见跟帖有疑,特发布受害人照片,以证视听,也就此谢谢老虎庙的朋友们!顺便花絮一下:昨日一篇《萍的味道是什么?》就是用一只眼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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