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飞机就有空难发生。
空难难免发生,所以乘机买保险是必要的。关于这个大多数人是熟悉的,去机场就会被提醒要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早先的保险附带说明里有着详尽描写——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该获赔付百分之多少;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个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又该付多少;还有一下肢永久缩短5公分以上的;两手拇指缺失的;一足五趾缺失的;两眼眼睑显著缺损的;一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的等等,都事先规定了赔付比例。共有七级分类,残不忍睹!在我眼里,无论其中任何一项都是令人难以接受的。可是这些保险赔付标准却堂而皇之地被印在了登机文件之中。什么叫专业,这个就是,不论你看着会是什么感受。
关于这个文件叫做《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大家可以一看。
我看到的最早相关报道,是1936年3月20日出版的《中国航空公司概况》里的一段——
据3月20日出版的《中国航空公司概况》称:航空保险制度,已通行先进各国,唯有中国尚还欠缺;现在中央航空公司正在分别和保险公司洽商,提请注意发展飞机保险业务。中国航空公司亦表示极愿给予充分合作,针对中国情形,提供资料意见,以便拟订具体方法,确保航空保险制度的早日推行。
大约是在上述报道当年的9月1日,欧亚航空公司就向旅客承诺了“保险制度”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