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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莓者,属草本类,原本生养于山中,匍匐于溪傍、野径、崖畔……也时时有与野花杂草为伍的时候,就此有了野草一样儿的繁衍。接续就于夏秋之季茂盛到满山满野满目星星点缀,但遇小舛,立时遁迹。经不得风雨,命如草芥。草莓因了先天贫贱,不曾做大雅登堂入室而为人类青睐。
     后来那情形就有了变化。
     草莓可以使火车、飞机运至城市,摩天的大楼里就有了精印盒装的极品草莓供贵人买去享用,甚或炫示身份;灯红酒绿下,情侣做了传情达意的那东西,抑或也以草莓为证,就含寓了红的清醇,稚的惹人爱恋的小巧人儿,草莓的造型如塔,用廖廖几片绿叶儿衬了,托起着,情侣们就要说“哦,红色的圣诞树!”另一半儿就要说:“想天天这样过着……”
     城里人忽然爱上了草莓,有个叫市场经济的动物天性拾遗补缺,就让草莓铺天盖地去了城市……
     现在的草莓,是可以使箩筐装了,满街地兜售了。
     也有困惑——草莓如何清洗得了?有人说用化学的“洗洁净”去浸泡,而后反复淘洗,控干水即可食。也有反对:该是用天然食盐浸泡!
     实在麻烦,就有人使面巾纸略略擦拭,便做进食“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我就很少吃草莓啦。
     草莓长在山里那会儿是很简单的。雨来了,凋零了,雨去了,又有滋生……我们便在雨来雨去的缝隙间发现了草莓的真谛。
     草莓原本呈颗粒状,三五粒儿集束一气,有三片带刺的白毛绿叶儿托了,于清晨撒满天地的露珠儿里忽然会跳出在你眼前。走去时,眼见得绿叶蔓藤蜿蜒于小路,倘若你做回头,眨眨眼,那绿的叶下就有晶莹的闪烁,草莓就鬼机灵般地活脱在于无为之中。
     我们去到山上伐木,偶有那情景,总会一一采撷,遇到繁茂处,就干脆坐了地上一棵棵,一粒粒地去采。山里的草莓少且精,是现在城里人无论如何想象不到的。现在运到城里的草莓要被采前化学催大,大到是“现实主义草莓”的十倍、二十倍以上。草莓原本若葡萄一般为独立颗粒的集束体,最多见过的也只每颗上托五粒。现在商业了的草莓如蜜桃般大,大且无颗粒状集束,以至可以使刀去切分了食用。
     我想我在山中所见草莓大抵就是“原生态”了,她香,香若桂圆、香蕉、枇杷,而有了高级水果的奇异之香,而现在的草莓就只剩得了傻甜。
     那些年在山里施工,时常饥饿。去到山里,喜欢的是“面馕”(一种霜打后含淀十足的野生草果)、山核桃,甚至野蒜,因为聊以果腹。而野生的桑椹虽不含淀粉,无以填饥,却因了量大,水分足够,亦算做食粮可以灌充饥肠。而满山里倏忽儿出来了,又倏忽儿了去的草莓果儿则是吝啬得近乎金贵了呢!如此一想,草莓也因此早该去城里了……
     草莓是神的赐予,忽儿变了贫贱、植根山野,忽儿变了富贵,去往城市。也有我从精气儿的深处去看的结果——草莓是美丽的柔弱,是爱情、是甜意,是清醇,所以命软,随意地抓挠,草莓就做夭折,她只活片刻,不有奢望,唯一的是把美丽留在每一个人的人生书页里……
     现在的城市里满铺柜上都陈列着粉红粉红的草莓果儿,却很难引来我的欲望。每每见那些大到“大珠无光”的东西的时候,我就怀恋起真实的,那被我叫做“现实主义草莓”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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